1. 采购条件
本项目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人为 长城投资,资金来源为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随着公司投资项目不断增多,涉及法律事务日益增多,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项目全流程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投资项目的安全,确保投资、投后管理事务依法合规顺利开展,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
本次拟采购的律师服务包括:公司拟投及已投项目投后事务处理提供日常各类法律咨询及法律指导,提供重要合同、协议、法律文件的起草及审核,针对临时性法律事务(如涉及项目违约、诉讼纠纷、具有较大法律风险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接受公司委托拟定并出具律师函等。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供应商须为集团公司级、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采购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采购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
3.1.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
3.1.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1.6.投标人报价时报含税价,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7.为避免报价出现误差,报价前请认真核实相关资料及要求,否则报价出现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3.1. 8.专用资格条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1.9. 资质要求:是 。
3.2. 业绩要求:是 。
3.2.1 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
3.2.2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 2023 年 11月 14日 17时起至 2023 年 11月21日 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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