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海南公司2024年诉讼及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海南公司2024年诉讼及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海南公司2024年诉讼及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ZB-HNDX-23A03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州市汇源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需求启动2024年诉讼及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预算金额为572400.00元人民币,单项项目,划分2个份额,比选主体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1.1.1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1.1.2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572400.00元人民币,其中价款金额为540000.00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为32400.00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成本性支出。
1.1.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1.4项目周期:2024年1月1日起到2025年1月31日。此期限为提起一审诉讼或仲裁的期限,个案代理含一审、二审。
1.1.5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实施诉讼(一审或二审)、执行、行政复议、仲裁等案件工作,案件个数30个,以及参与实施日常法务咨询、起草与审核合同、重大商务活动谈判、法律论证调查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份额,中选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1
综合排名:第一名
中选份额:60%
序号:2
综合排名:第二名
中选份额:4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总价限价54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合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无被处罚记录。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提供处罚记录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2.2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及承诺函。
2.3信誉要求: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参选截止时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参选截止之日已满3年(含)的除外。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屏信息。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证明材料: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及(6)、(7)项“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屏、(15)项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屏。
2.6控股管理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证明材料:满足要求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提供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四、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至2023年11月17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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