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河南省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法律服务采购
①法律咨询及涉军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机关处理涉法问题(如处理伤病残移交、公寓房分配腾退、信访问题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等),提供必要法律咨询;开通热线,由专人接听记录、专人研判分流,按照诉求性质和律师特色,选派最合适的律师提供服务;上门解难,每两个月派员来我部提供集中服务,处理涉法事项。 ②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军队保卫部门年度教育计划和部队实际需求,宣讲法律知识、开展以案说法,提高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法治教育宣讲通常每年不少于2次。 ③民事合同审查,负责单位重大民事合同审查、修订,书面提出法律指导意见,规避法律漏洞、避免法律风险。 ④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我部军人军属在军人名誉、优抚待遇、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土地权属、劳动争议等方面遇到纠纷或案件,请求给予法律援助时,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援助;符合《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的法律援助案件,依法为相关委托人提供免费援助服务;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我部设施保护、土地权属、军队采购和侵害单位、军人名誉和烈士人格利益的纠纷和案件,提供辩护或诉讼代理。符合《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的法律援助案件,依法为相关委托人提供免费援助服务。 ⑤提供诉讼代理或辩护服务,我部存有诉讼案件且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参照《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提供优惠代理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至 2025年04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