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DZB2505
2.项目名称: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2025年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内部比选
4.预算金额:人民币239,400.00元。其中1标段:人民币119,700.00元;2标段:人民币119,7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39,400.00元。其中1标段:人民币119,700.00元;2标段:人民币119,700.00元。
6.采购需求如下:按照《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要求,为保证采购人法律顾问力量充足,及时满足采购人法律服务需求,同时便于开展背对背交叉审查,确保法律意见更加专业准确,提高法律顾问工作质效。采购人通过内部比选的方式委托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厅法律顾问服务机构,聘请其律师为采购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各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拟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7.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以及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
9.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本项目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本项目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扫描件)
1.2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响应人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时间响应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提供扫描件)
1.3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扫描件);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响应人,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书(响应人须同时承诺:响应人做出的声明或承诺是真实有效的,如有弄虚作假,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4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5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人据实承诺)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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