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2025年度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度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采购内容: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为期1年的法律顾问委托服务。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
(二)竞标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六、提供服务时间: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七、服务期:一年。
八、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或律所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律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四)报价表(附件2);
(五)需求响应表(附件3);
(六)售后服务方案;
(七)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八)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十、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25年4月27日15: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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