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东莞分行关于2025年信用卡案件委托律所代理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我行信用卡逾期账户清收工作需要,我行开展信用卡案件委托律所代理项目,现公开对2025年信用卡案件委托律所代理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维护我行合法权益,东莞分行拟对信用卡逾期案件项目进行民事委托代理,通过仲裁、调解、诉保等司法途径方式实现我行信用卡债权的回收。
1.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2.1 供应商须具备执业资格,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2.2 供应商企业成立一年(含)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2.3 执业人数须在5人(含)以上(提供当地律师协会或全国律师职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页“律所信息”人员信息截图或执业人员律师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2.4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代理银行个人贷款、信用卡逾期案件清收成功经验(需提供司法文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5 其他要求
禁止条款:与采购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无违法记录: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关联关系: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充分理解我行项目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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