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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花街道环卫站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 招标预算:73万元

关于金花街道环卫站采购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进一步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清洁卫生费的收缴工作,金花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拟采购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依法开展追缴诉讼,遴选符合资质的实施单位,现面向社会相关单位公开询价,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金花街道环卫站采购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管理单位:荔湾区金花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三)项目地点:荔湾区金花街道辖区内。

(四)项目时间:自签订合约之日起一年内。

(五)项目内容:联合环卫站、社区对金花街道辖区内过往三年内未缴费的个体进行催缴工作,依法开展追缴诉讼。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催缴工作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催缴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三)参与处理催缴工作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并代拟、修改、审查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书;

(四)参与环卫站处置因催缴工作产生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五)对环卫站日常收费的法律咨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按要求每日安排人员到指定办公点值班,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协助进行收费案件的法制审核;

(六)代理环卫站参与因催缴工作产生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按照广州市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协助完成上述案件中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上级部门本项目专项活动中协助开展相应的准备工作;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市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报名的服务单位必须是入库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法律服务供应商;

(三)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不少于3名专职执业法律服务人员,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执业人员不少于1名;

(四)法律服务机构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需提供不少于一份近期与政府部门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文件。熟悉荔湾区街情,能持续和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商业信誉良好。

(六)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于2025年4月23日到荔湾区金花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签到了解基本情况并提交初步催缴工作方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询价的控制价上限及要求

报价最高限价为暂定人民币73.5万元(最终以实际催缴期间的欠费总额作为基数计算最高限价),从追缴回来的费用中按比例列支,项目结束后支付。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一)提交报价资料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

4月2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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