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街道办(平安法治办-政法)购买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公明街道办(平安法治办-政法)购买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MZX20250422163
2、项目名称:公明街道办(平安法治办-政法)购买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采购)
3、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具体技术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不属于专门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和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原件备查;总所或者分所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所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6)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8)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等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8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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