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设银行现公开征集宜春市分行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候选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2025年4月27日18: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 (1)已入选建行宜春市分行备选律师库;
(2)具有较为丰富的诉讼工作经验,须至少提供两个最近一年的委托代理服务协议或胜诉案例(与金融机构的委托代理服务协议或胜诉案例优先);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三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3月30日,以执业许可证登记记载的日期为准)。
10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四、报名所需材料
1.《采购参与意向反馈函》扫描件。
2.供应商或产品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务必在龙集采系统中维护!!!非仅在报名材料中提交)
3.在龙集采系统中维护上传2021-2024年度(2024年报表未出可暂不上传)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务必在龙集采系统中维护!!!非仅在报名材料中提交)
4.最近一年相关案例证明材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务必在龙集采系统中维护!!!非仅在报名材料中提交)
5.“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以上附件请整合成一份pdf或word文件上传。
五、报名步骤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