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消费2023年仲裁调解服务采购-律所(Q4)招标公告
马上消费2023年仲裁调解服务采购-律所(Q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字【2023】【WB-092】号)
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需要,本公司(招标人)对【马上消费2023年仲裁调解服务采购-律所(Q4)】项目(本项目)进行采购招标。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1项目名称:【马上消费2023年仲裁调解服务采购-律所(Q4)】
1.2项目编号:招字【2023】【WB-092】号
2.1采购内容:
□设备类:【/】共计【/】个/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类:【仲裁调解】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范书】。
□其他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供货期限/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为 2 年。合同有效期届满前30天,双方未书面提出异议的,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期1年,以此类推。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法履约或者不满足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3中标人数量及确定原则(请在适用处打“√”或填写“■”):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符合招标要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即取得中标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所,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禁止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主体间存在关联关系)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存在与本项目相关或影响本项目实际履行的行政处罚记录(在招标人要求时应向招标人做出符合招标人要求并令招标人满意的解释与说明);
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含律所负责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5) 投标人须接受马上消费科技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和反舞弊承诺要求;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与分包,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马上消费供应商黑名单库,半年内未被淘汰;
7) 投标人规模不低于10人;
8) 投标人须与仲裁委合作仲裁调解;
9) 投标人合作的仲裁委可为案件调解提供专用的外呼线路,短信通道;
10) 投标人需具有固定调解场地(投标人自有或仲裁委提供);
11) 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方案;
12) 投标人须提供1家及以上持牌金融行业合作业绩;
13) 投标人须提供合作承诺函;
14) 投标人需满足信息安全管理部仲裁调解供应商信息安全资料审核表格要求;
15) 投标人需满足信息安全管理部仲裁调解供应商尽调表要求。
4.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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