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债权变更申请执行人等相关法律服务代理机构的 公告
为保证公司合法权益,最大化维护国有企业资产安全,我公司决定采用竞争性 谈判 方式,公开选聘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采购法律服务。现就选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现代农业公司受让某公司债权 后涉及的变更申请执行人、担保物或查封物到期续查封、限高措施的申请或解除、保持法律时效有效性、和解协议期间若违约恢复执行等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
服务期限:签订之日 至 2026年11月31日。
二、资格要求
1.代理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代理机构应具有较强的债权诉讼专业能力 , 具有 债权转让变更申请执行人、清收、诉讼、执行及项目相关的历史业绩 ;
3.代理机构应充分熟悉 买卖合同纠纷、债权 清收处置 、 债权转让变更 有关程序;
4.代理机构需承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最近三年无欠税情况;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6.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当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有关回避的规定。不接受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
三、需承担的义务和风险
1.遵守采购人信息保密义务,及时对债权合同权益相关履行事实进行梳理,确定执行清收方案;
2.及时对债权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资料进行清理, 确定、 变更执行申请人。
3.及时协调法院执行立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执行程序;
4.处理与债权合同权益有关的执行清收其他事宜;
5.承担办理案件所需的差旅费及其他办案成本费用;
6.诉讼活动中,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案件进展,根据需求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四、报价要求
意向代理机构报价采用 固定总价模式,报价涵盖项目执行阶段的所有费用,最高限价为 3万元,具体中选价格根据谈判结果确定 。
五、选聘流程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 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 18 : 3 0止。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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