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拟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二次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下称“本项目”)
2.招标范围:本次通过招标选取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之日止。
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5.拦标价格:40万元
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4.信誉要求:
4.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人员,须体现查询日期,且查询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行政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与表述同步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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