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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创新创业企业法律服务招标(二次)

  • 招标单位:深圳市前海梦工场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7万元

项目概况

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创新创业企业遴选程序初审复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6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UHOQHC20250205

项目名称: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创新创业企业遴选程序初审复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279,000.00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279,000.00元整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原件备查】,各投标人若存在总所和分所的,只能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加盖总所公章),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备查)。

2.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3.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4.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如发现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存在上述“不得”的情形,作投标无效处理)。

5.  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注:(1)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gjsy.gov.cn/sydwfrxxcx/)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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