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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选聘合同纠纷专项法务代理服务机构招标

  • 招标单位: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选聘信息化项目合同纠纷专项法务代理服务 机构(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采购人为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部分信息化项目第三方服务单位在履行 合同时产生争议,为确保公司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公司在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风险,拟选聘两家专 业法律机构对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涉及信息化项目合同纠纷诉讼案件进行专项法 律服务。 本项目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第一成交人,负责采购人委托的除利益冲突外的所有法务代理 服务;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第二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不 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当第一成交人已受理对方业务,出现利益冲突时, 第二成交人继续受理采购人委托的第一成交人无法受理的法务代理服务。 

2.2 采购范围:为采购人提供信息化项目合同纠纷的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内容: 

(1)诉讼前期的资料收集,案情分析,应诉方案制定,参与招标人组织的相关诉讼专题会 议; 

(2)参与庭前调解; 

(3)一审阶段的应诉、反诉(若有)与证据组织准备、庭审等工作;

(4)二审(如有)阶段的上诉或应诉的证据组织准备、立案及庭审等工作; 

(5)与诉讼相关的其他工作,直至案件最终结案。 具体纠纷案件数量以采购人实际委托数量为准。 

2.3 采购预算及谈判上限价: 事实清晰,证据完备,案情不复杂的应诉案件 1 万元/件 涉诉金额 1000 万元以下 1.5 万元/件 涉诉金额 1000 万元—5000 万元 2.5 万元/件 事实不清晰,证据不完备,案情复杂的应诉案 件 涉诉金额 5000 万元以上 3.5 万元/件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单个诉讼案件自采购人委托之日起至委托法律服务工作实施完毕止)。 

2.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8 标段划分:本次谈判采购只设 1 个标段。 

2.9 本次谈判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 参与谈判,若律师事务所总所无法直接参加谈判,可授权其下属唯一一家分支机构参加谈判;若分支机构参加谈判,应当提供总所授权谈判的证明文件。 

3.3 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 3.4 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 年-2023 年任意 1 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 和财务报表或内部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 益表,下同)(注:谈判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须 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5 信誉要求:

(1)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 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谈判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 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 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2)由采购代理机构分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谈判申请人 是否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查询谈判申请 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谈判小组,若谈判申请人 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谈判资格。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 目谈判(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的谈 判(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谈判申请人,请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至 2025 年 4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 间,下同),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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