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江苏中国电信淮安分公司2025-2027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二次)

  • 招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 招标预算:9万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2025-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用于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2025-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YJ1HA250220CYL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2025-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内容包括对淮安分公司2025-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采购;采购金额预估为9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采购内容包括对淮安分公司2025-202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采购。

技术规格或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规模数量:本次询比预估采购金额约为9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周期:本次询比后签订的框架合同采用框架+订单方式,其有效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或者框架合同份额执行完毕。具体以签订框架协议的规定为准。

标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服务地点:江苏省淮安市(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服务要求:及时响应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成交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含税)为30000元/年,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详见第六章响应一览表。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相关产品及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9)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2.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2.5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页面截图。

2.6供应商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册专职律师不得少于10名,以上一年度司法部门年检审核的专职律师人数为准。

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2.7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供应商派往采购人的律师顾问服务团队组成人员至少为三人,其中首席顾问律师须执业十年以上(以律师执业证书时间为准)。

提供相关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并承诺以上人员为本项目服务。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 年4月25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