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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常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常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常年法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BB-FW-GKXJ-25-1239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

交货/服务地点: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供货范围:详见附件1《采购事项技术指标要求》。

法律服务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事、财务、投融资、采购、服务、销售、知识产权及制度建设等,还包括重大合同的咨询及具体合同的审核、前期法律论证、分析、法律意见和方案建议,院所改革,企业兼并重组。

(1)就甲方工作及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意见,解答法律问题。

(2)应甲方要求起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等法律文书,就“三重一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3)应甲方要求审查合同书、协议书及其他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4)就甲方的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5)协作起草、审查甲方的重大合同,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或建议,并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参与相关合同谈判。重点针对但不限于重大合同、大额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合同等。

(6)为甲方可能涉及的重大合同纠纷及相关纠纷解决,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参加谈判、协调、调解,提出处理意见,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等法律文件(已进入法院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的诉讼代理除外)。

(7)应甲方要求审阅甲方对外公告,出具有关法律文件。

(8)代理甲方参与非诉讼调查、调解活动。

(9)应甲方要求参与企业改制、项目投资谈判及项目全程法律服务。

(10)参与甲方的院所改革,拟定相关的方案,并参与项目全程法律服务。

(11)应甲方要求参与商业谈判、法律讲座和培训。

(12)甲方指定的其它法律事务。

(13)上述工作内容包括工作地点在市域内、外省市的法律事务。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的供应商黑名单和灰名单,或未被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的;

3、单位法人或管理层成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下的报价活动;

4、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5、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履约记录良好,无重大质量问题。

三、报名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