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聘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法律顾问,更好发挥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参与、支持工作的作用,根据《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湾沚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湾政办秘〔2025〕1号)相关规定,现将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及职责
(一)遴选人数:本次拟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单位。受聘律师事务所选派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二)职责
1、为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撰写相关答辩文书;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
5、参与草拟、修改、审核、评估、论证以聘任单位名义签署的协议;
6、根据需要参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
7、承办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及费用
(一)服务期限:2年(2025年、20226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两年一签。
(二)服务费用:法律服务费用为2万元/年。根据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外聘法律顾问考核标准支付:每年考核一次,被评定为优秀档次的(90分及以上),全额支付,在下一轮法律顾问遴选中优先考虑;称职档次的(60分及以上不满90分),全额支付;不称职档次的(60分以下),按80%支付,并解除合同。
(三)案件代理费:案件(含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受理法院在芜湖市行政区划内的,每件案件诉讼代理费为3000元;案件(含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受理法院在芜湖市行政区划外的,每件案件诉讼代理费为5000元。
三、遴选条件
担任法律顾问的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律师应当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熟悉本区区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熟悉经济领域法律法规,了解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并具有担任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或其他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相关经验;
(五)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相应精力;
(六)对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一般应在12小时(紧急事务应在4小时)内作出现场回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四、报名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从事政府单位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服务的业绩等。参聘律师事务所须对上述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拟选派作为我单位法律顾问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经历、执业特长、荣誉等材料;
(三)其他要求。
报送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单位名称,封面和密封袋的封口均需加盖公章。资料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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