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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某部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二次)

  • 招标单位:某部
  • 招标预算:5万元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遴选法律服务单位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W16-F3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1

采购见证

详见竞谈文件

山东济南

合同首签1年。采取1+1+1的模式,分为3个服务期,每期12个月(1年),每次服务期满,根据双方意见可续签下一期,最多不超过3期(3年)。

 

2

法律服务

详见竞谈文件

山东济南

 

3

诉讼代理

详见竞谈文件

山东济南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①见证费:根据《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鲁发改成本〔2021〕829号)现场监督收费标准:按照涉及财产数额,20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1‰收取。有固定预算采购项目见证费按中标(成交)金额计取,由供应商竞报下浮率;无固定预算项目商议确定见证费;最低500元/次,最高不超过4000元/次,按次结算,多次流标项目按最终中标(成交)结果结算见证费;多标包项目按项目中标(成交)合计金额确定见证费,全部标包中标(成交)后支付;;

②法律服务费:5.00万元/年(伍万元每年);

③代理诉讼费:参考《山东省律师收费服务标准指导意见》明确的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各类争议标的额下限,由供应商竞报下浮率,具体项目另行签订合同。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4月27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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