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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前海建投集团冷站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金法律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80万元

前海建投集团冷站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金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前海建投集团冷站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金专项法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前海建投集团冷站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金专项法律服务

标段名称:前海建投集团冷站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金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概况:本次拟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金为前海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站资产(最终拟发行资产范围及规模以招标人书面确认为准)。前海三湾片区拟规划建设10个冷站,供冷规模约39万冷吨,覆盖建筑面积约1700万平米。目前深圳市前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建成投运的冷站项目包括2号冷站一期、二期,4号冷站一期,5号冷站一期,6号冷站一期,10号冷站一期,投资额约11.95亿元;在建项目包括3号冷站一期,5号冷站二期,总投资额约2.81亿元。拟发行规模约10亿元,最终根据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确定具体规模。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主要为拟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保障项目开展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就项目参与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各相关机构会议,根据项目需要和实际情况开展现场工作;协助修改、审阅应由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或其实际控制之主体、运营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参与主体出具的相关内部决议文件;协助各参与机构与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就法律合规事宜进行沟通。项目各阶段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法律尽职调查

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发起人/原始权益人、项目公司以及基础设施底层资产项目进行全面法律尽职调查,提示主要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就本项目是否符合公募基础设施REITs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推进的障碍与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讨论,提供合理的整改和解决方案;根据项目需要开展现场工作。

(二)发改委申报与审核阶段服务

1.协助对本项目重组方案、交易方案进行论证,确定本项目交易结构;根据项目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参与交易结构、交易方案的设计、论证和关键法律节点问题、监管审批问题的讨论。

2.协助发起人/原始权益人、项目公司与相关主管部门就法律合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并协助起草沟通函件。

3.协助其他参与方就基础设施项目合规性、收益及收入来源、募集资金用途、持续运营条件等进行论证。

4.起草、修改基金入池资产、供冷经营权、专项债处理相关法律文件。

5.参与定期或不定期的参与方会议。

6.就交易方案及推进情况进行集中讨论,就基础设施项目权属、合法合规性、转让合法性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7.协助答复各级发改委提出的法律问题。

(三)交易所和证监会申报与审核阶段服务

1.起草、修改与基础设施项目重组相关的全部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借款合同、吸收合并协议等、公司章程、内部决议等。

2.起草、修改专项计划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准条款、托管协议、认购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与确认协议(如需)、项自公司和/或SPV监管协议、服务协议等。

3.起草、修改公募基金文件,如基金合同、认购协议、基金托管协议、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等。

4.就各相关主体开展全面法律尽职调查并提示主要法律风险及解决建议。

5.出具向证券交易所的发行申报所需的法律意见书,协助审阅注册申请文件。

6.出具与公募基金申请注册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7.协助答复及反馈交易所、证监会就项目提出的反馈意见中的法律问题。

(四)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阶段服务

1.协助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2.协助回答投资者就项目提出的法律问题

3.协助解决路演推介、询价、定价、配售等各阶段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

(五)基金上市发行后续服务

本项目基金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口头解释、答复甲方、监管机构、投资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本项目基金上市有关的法律问题。

(六)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招标控制价(元):800,0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涵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扫描件;

(2)已完成“中国证监会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

(3)不在被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暂停执业期间,不在被有关监管机构要求暂停开展证券业务或基础设施REITS业务期间;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25-04-30 18:00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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