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发水利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员工劳动关系纠纷案代理律师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FWFA00000038570)
1.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关于员工劳动关系纠纷案代理律师服务(项目名称)询价人为重庆市渝发水利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询价组织机构为重庆市渝发水利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关于员工劳动关系纠纷案代理律师服务(询价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加本次报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近期,公司接到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纠纷案传票。在案件推进过程中,公司与对方就举证期限未能协商一致,双方分歧较大。由于劳动关系纠纷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法规,并且此次在举证期限上的争议,处理起来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公司难以应对这类专业性强、争议较大的案件。为了最大程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在案件中充分、合理地举证,有必要引入外部专业的法律顾问,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公司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处理与案件相关的各项法律事务。
公司/项目地址:重庆市渝中区。
2.2询价内容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现聘请有资质的外部律师提供本案的法律诉讼代理服务。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3.2参与人无监管部门、监管组织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
3.3在重庆主城区有常设机构,机构应拥有50人以上(含50人)的注册专职律师(重庆法网、天眼查、企查查截图均可)。
3.4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公司无法律纠纷记录(提供承诺函)。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如报价人中标,须对支付律所代理费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7报价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立即到位,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报价人中标后,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8报价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4.报价人须知
4.1支付方式
4.1.1本项目实行固定代理费方式支付律师费,合同履行完成,在获得生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等)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律师服务费。
4.1.2中标人应向我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中标人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
4.2质量要求
4.2.1代我方就案件日常沟通对接等一切事项。
4.2.2若律师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适合服务于公司的,经更换律师后仍不能达到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更换中选单位即终止签订《专项法律事务合同》,且按合同约定尚未达到支付条件的律师服务费不予支付。
4.3其他要求
4.3.1承诺在案件有新的进展24小时内主动报告。
4.3.2本次询价由需方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我方提出附加条件,我方取消其中标资格。
4.3.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律师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投标律所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询价响应内容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4根据询价公告中的采购内容信息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再提供任何询价文件,参与报价律所按着响应文件的构成所需资料制作,要求盖律所公章扫描成PDF版作为最终的响应文件递交给我方。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19日9时至2025年4月22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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