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都市文物局)民事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评选公告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的委托,对自行组织的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都市文物局)民事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竞争性采购人: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项目编号:SCZZ04-FZC-2025-0351
三、竞争性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都市文物局)民事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四、项目情况: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都市文物局)民事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见竞争性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项目概况及要求”。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内容作出响应并对竞争性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参加本次竞争性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竞争性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竞争性采购供应商在竞争性采购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争性采购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采购活动。
(2)供应商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采购。
七、竞争性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3日9: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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