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唐山)环保装备有限公司-重大法律诉讼代理服务(秦皇岛区域)询比 公告
中节能(唐山)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 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 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唐山)环保装备有限公司-重大法律诉讼代理服务(秦皇岛区域)
二、标段(包)编号:20231003030166526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唐山)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原告与被告签订电代煤取暖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原告安装完毕,被告已验收并使用,拒不
支付货款。
七、服务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公司债务强制执行程序,要求律师事务所组织专业律师团队以全风险代理
方式提供代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理服务终止,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十、服务地点要求:秦皇岛市,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及许可证年检证明资料)。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风险代理相关业绩(提供法律服务协议及法院判决书(或 民事调解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同一项目中上述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的,以距离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最近的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拟派主办律师)须执业3年及以上,同时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1000万以上的风险代 理民事诉讼类相关项目成功业绩(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及执业年限证明资料;2业绩证明须提供服务 协议及追回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须体现主办律师个人信息,如同一项目中上述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的,业绩时间以距离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最近的时间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3日 到 2023年11月2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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