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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处理人事纠纷仲裁法律服务法律顾问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 招标预算:10万元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采购专业律师事务所处理人事纠纷仲裁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采购专业律师事务所处理人事纠纷仲裁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采购专业律师事务所处理人事纠纷仲裁服务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QHKS-2023-204

1.3采购人: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1.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预算额度:10万元

1.7最高限价:10万元

1.8采购项目概括:专业律师事务所处理人事纠纷仲裁

1.9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专业律师事务所处理人事纠纷仲裁

2.2服务时间:按甲方要求

2.3服务地点: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7)其他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午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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