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洋水务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豪洋水务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2 024 年常年法律顾问
2.2比选范围: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即:巴南公司(碧海公司)、李家沱公司、渝秀公司、黔江公司、彭水公司、渝清公司、石柱公司、丰都公司、涪陵公司、武隆公司、南川公司、万盛公司、綦水清公司、)提交的重大事项。
2.3 服务期:服务期限为壹年,服务期满后,合同履行终止。
2.4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5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 在重庆主城区有常设机构,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律师达到5人(含)以上(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三年内,承担过1个大中型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①提供承诺函;同时提供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共3张截图)
3.5指派律师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现时有效,均需提供复印件;(3)律师执业年限在3年以上;(4)熟悉相关领域,特别是侵权、合同、工程建设管理、征地拆迁、国有企业资产交易管理等方面法律业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与公司无利益冲突和回避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3.8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08月-2023年10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加盖投标人鲜章,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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