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矿井5号、6号层联合设计项目法律意见书公告
(招标编号:SXMTZB2302F-209(F))
1.采购条件
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矿井5号、6号层联合设计项目法律意见书,采购人为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内蒙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鄂尔多斯东胜区西北约13公里处,行政区划隶属于东胜区罕台镇管辖,属于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头窑矿区,地质储量为7.56亿吨,矿井生产能力800万吨,各系统配套能力1000万吨,选煤厂设计洗选能力为500万吨,色连矿目前一水平剩余可布面个数40个,可布面储量约7160万吨,二水平剩余可布面个数56个,可布面储量约10250万吨。
2.2 采购范围:1、编制《项目法律意见书》,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政策、规范、标准要求,满足集团公司立项要求。2、提供与委托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2.4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2.5服务要求:法律意见书的编制原则及深度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政策、规范、标准要求和采购单位要求,须做到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集团公司立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书;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且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
3.4财务要求:须提供2020-2022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至少一项法律意见书业绩(提供合同);
3.6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3.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活动。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9日17:30至2023年11月13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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