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选聘项目的公告
为防范法律风险,提高我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中介单位选聘事宜的通知》要求,拟通过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家法律服务机构作为我公司法律顾问,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名称: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三)服务报价:供应商按项目需求估算工作量大小及难易程度自行进行报价。
二、项目需求
(一)日常法律咨询:根据我公司要求提供与业务经营、内控管理、劳动争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解答我公司日常书面或口头咨询,依法提供建议并论证其可行性、合法性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向有关单位、个人发送法律文件。
(二)审查、制定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审查、修改我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内控管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等所涉及的合同文本,维护我公司利益,规避法律风险。
(三)出具法律意见:针对我公司的合同、协议等文书出具书面意见或建议;为我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就我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出示风险防范建议等。使上述文书、决策或经营行为等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四)商业谈判与沟通:根据我公司要求,参与并协助我公司就经营决策、重要合作等事项的沟通和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五)制度审查:审核、修改我公司章程及各类规章制度。
(六)提供法律培训讲座:结合我公司经营特点或专项需求,协助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并提供每年不得少于1次的法律知识专项培训。
(七)化解纠纷争议:针对我公司与第三方的纠纷争议(含劳资争议等),提供优质高效的纠纷化解方案和服务(含出具律师函、参与协商谈判等,代理诉讼、仲裁案件除外)。
(八)我公司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三、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本次选聘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