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某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尽调服务机构选聘公告
为保障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安发展 ” ) 某股权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需 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按照 安发展 《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宜的通知》要求, 现 通过安发展官网发布公告并以综合评价方法确定服务 机构 ,具体选聘内容如下:
一 、比选主体: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 、 标的企业简介
标的企业 20 0 3 年 8 月 1 2 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25000万元。 公司参保人数 776人。根据企查查网站查询的标的企业信息,该企业涉及对外投资两家,对外间接投资三家(具体以实际尽调情况为准) 。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 一般项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选矿 等 。
三 、 工作范围及 内容
服务机构 须按照 法律法规、国家、地区及行业相关 规范标准 要求,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一) 对 标的企业开展法律尽调工作 ,包含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 、股东情况、 组织结构、经营管理、资质证书、资产负债、业务合同、纳税、劳动关系 、诉讼、仲裁、行政处罚 及上下游供应链情况 等方面法律问题,出具 法律尽调 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确保结果真实、完整。
(二) 尽调范围 包括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
(三) 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四 、 工期要求
委托方以书面形式或短信形式通知服务机构进驻项目地,服务机构接到通知后 1 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工作。服务机构进场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出具正式法律尽调报告。
五、 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要求,满足委托方需求,并对提供的服务质量负全责。
六 、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设置比选控制价为 2.5 万元( 报价包含但不限于 完成 本 次法律尽调工作 而产生的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文印费、餐费、助理等辅助人员费用以及税费等 所有费用 ) 。
报名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比选控制价,高于比选控制价做废标处理。
七 、合同费用支付方式
本合同无预付款, 服务机构出具满足委托方需求的正式法务尽调报告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本次服务费。 付款前, 中选机构 应提供符合 委托方 要求的等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 委托方 有权拒付。
八 、资格要求
( 一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连续执业五年以上(发生合并或更名的执业时间可连续计算);
( 二 )具有 股权投资项目 相关法律服务经验 ;
( 三 )业绩要求: 参加比选 机构 ( 20 2 2 年 - 至今)独立承担过 1 个 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 股权投资专项法律尽职调查工作 相关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 或 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 四 )信誉良好,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
( 五 )本次选聘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九 、报名材料
(一)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某股权投资项目 法律尽调 报价一览表 ( 格式自拟 ) (加盖公章);
(二)企业 资质证书 (加盖公章);
(三)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工作 计划、 完成 时限、人员安排、质量承诺 及保障措施 等) ;
(五)提供企业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目前未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的相关证明及承诺。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十、选聘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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