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昌信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耕地占用税诉讼法律服务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SXZB-2311237111JNF2371/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昌都地区
1.采购条件
昌都市昌信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耕地占用税诉讼法律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昌都市昌信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非预算占用事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昌都市昌信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1项目概况: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昌都市昌信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昌信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电建),签订《和解协议》中第四条所述“因各方对丙方(昌都昌信公司)缴纳的2,496,012.48元耕地占用税是否属于EPC总承包工程款范围存在争议......乙方(新能源公司)和丙方(昌都昌信公司)也有权就主张该款项属于EPC总承包工程款范围通过法律手段向甲方(江苏电建)追偿”。
2.2采购范围:耕地占用税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2.3服务期限:案件立案、一审、二审(如有)全过程。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甲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9月-2023年9月)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人员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活动;
3.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7日17时3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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