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24-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合同审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2023-GK4992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师范大学2024-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合同审核专项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YC2023-GK49923;
2、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2024-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合同审核专项法律服务;
3、预算总金额:36万元,最高总限价为36万元。本项目共计两个标段。标段一:南京师范大学2024-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标段二:南京师范大学2024-2026年度常年合同审核专项法律服务。
4、标段一:预算金额:5万元/年,最高限价:5万元/年,三年预算:15万元,三年最高限价:15万元;标段二:预算金额:7万元/年,最高限价:7万元/年,三年预算:21万元,三年最高限价:21万元。
5、采购需求:为南京师范大学提供2024-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合同审核专项法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师范大学2024-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合同审核专项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师范大学2024-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合同审核专项法律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需提供相关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2)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及年检合格证;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承诺函。注: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拒绝以下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1-0809:00到2023-11-1416:00
获取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