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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钦州引航站法律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钦州引航站
  • 招标预算:3.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钦州引航站法律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钦州引航站现对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法律咨询服务

二、项目概况:供应商委派2名律师作为服务团队为钦州港引航站提供协议、合同、招标文件等法律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宣传等法律服务。服务期一年。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

四、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二)截至本项目自行采购公告期结束,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

六、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法律服务内容的包干费用(包括人工、材料、差旅、利润、税金、保险等)。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实施内容进行总体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委派律师无需驻场办公,但自行负责委派律师来我站参加现场协调的交通及产生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一)投标报价函(必须提供);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五)供应商信用记录(必须提供);

(六)项目服务方案及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七)供应商2022年10月以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附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明等;

(八)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九)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附带材料目录,并装订成册,装订后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八、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我单位对所有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评选,最终确定项目成交人。

九、评分办法(满分100分)

(一)价格分(满分30分)

以供应商的有效报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某供应商投标报价)×30分。 

(二)项目服务方案及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满分60分)  

一档(1~20分):根据服务内容提供比较简单的实施方案,基本符合满足采购人需求;

二档(21~40分):根据服务内容提供比较详细的实施方案,方案有针对性,能较好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档(41~60分):根据服务内容提供严谨科学、思路清晰准确的实施方案,方案针对性强,能很好的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业绩分(满分10分)

供应商2022年10月以来的业绩情况,业绩证明材料需附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明等,每个业绩得5分,满分为10分。

十、公告媒体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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