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债务融资工具及储架式公司债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15126100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类型: 经营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2023-11-06 19:00:00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债务融资工具及储架式公司债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G1100000175151261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2023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一揽子债务融资工具(简称“TDFI”),在此项下可灵活选择债券发行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永续票据等;计划于2024年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注册储架式公司债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小公募,暂定沪深交易所各100亿元),在此项下可发行公司债、可续期公司债等(上述时间可根据采购人需要调整)。 现选聘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注册TDFI、储架式公司债和后续发行的法律服务工作,并承担与监管机构的相关沟通协调工作,详细需求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书》与第五章《合同文本》。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报价时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2023年年检合格。
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内须具有作为法律服务机构为债券发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报价时须提供不少于1个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3.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处于被司法行政机关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处罚的有效期内;
3.4处于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采取自律处分措施的有效期内;
3.5在招商局集团被取消中选资格(处罚范围:全集团或集团总部)且处于处罚期;
3.6在招商局集团总部的供应商最新年度评价为D等级;
3.7近三年(自报价截止之日倒推)与采购人有合同纠纷。
4.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4.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4.2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3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其报价被否决。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不要求
询问截止时间: 2023-11-08 14:00:00
回复截止时间: 2023-11-09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1-10 10:00:00
文件开启时间: 2023-11-1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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