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业务平台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拟对下述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1家成交供应商。现邀请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业务平台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梳理业务平台中多方主体所涉权利义务及法律关系。
(2)协助拟定、修改并持续调整业务平台所涉合同范本,修订审核相关制度规范、指南手册等,对涉及的政策、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制度等进行政策解读,并提供法律意见。
(3)为业务平台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处理相关争议和纠纷。
(4)接受采购人质询,按照要求进行现场讲解,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和说明。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4.采购服务标准:
(1)人员配备。按采购人要求配置不少于3个执业律师的团队(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律师助理,并需指定2名主要律师,主要律师在合同期内不得更换,但主要律师更换律所的除外)并指定固定联系人。
(2)响应速度。业务合同范本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审核拟定、修改完毕;法律问题咨询自收到采购人发送信息之日起48小时内回复,并出具律师签字页。
(3)准时参加采购人通知参加的项目相关会议(重大会议需项目负责人参加),按时提交有关报告,跟踪法律事务,及时揭示法律风险。
(4)接受采购人委托,及时处理各种争议事项,维护采购人权益。
(5)定期与采购人进行交流,总结前期法律服务工作,根据采购人的建议及要求调整法律工作内容、改进服务方式等。
5.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5%;
(2)于双方确认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2023年度结束后6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5%;
(3)于第2024年度开始之日起6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4)于双方确认202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2024年度结束后6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6.具体服务内容与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每次付款前,中标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深圳设有常驻服务机构(需提供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房证明);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被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响应人有为清算机构、商业银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经验(提供相应合同)。
4.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已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3人,且拟派项目团队负责人(合伙人)的律师执业年限应不短于10年,拟派项目团队至少1名主要成员(主办律师)的律师执业年限应不短于5年。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
三、磋商文件获取
(一)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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