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金银岛置业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文本.PDF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金银岛置业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1100000175151151001
项目类型:经营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3日17:00时
规模:无锡金银岛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开河地区B02、B03、B06、C03、D07地块的居住用房以及C07地块商业、居住用房的开发共约468.7亩的六宗国有建设用地。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内容:招标人涉及资金纠纷案件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分所),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信誉及诚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①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被政府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被司法部门处罚过的;
②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④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标的情形。
(3)关联关系禁止投标要求: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投标人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提供遵守对本项目商业信息严格保密,并必须采取一切必需的、合理的有效措施防止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的相关承诺函。
②同一律师事务所的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地区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被否决。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标段(包)信息1
标段编号:G1100000175151151001001
标段名称:无锡金银岛置业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文件是否收费:否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11-03 17:00至2023-11-08 17:00
询问截止时间:2023-11-16 10:00
异议截止时间:2023-11-16 1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1-17 10:00
开标时间:2023-11-17 10:00
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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