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法律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法律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92-236C03380408/0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法律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692-236C03380408/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内容: 法律服务,对招标人承保(或异地承保委托投标人处理)的全险种诉讼(仲裁)案件、非保险业务类诉讼(仲裁)案件、全险种追偿案件及非诉法律事务处理、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法律服务。诉讼(仲裁)案件、非保险业务类诉讼(仲裁)案件、追偿案件或非诉项目以具体需求和委托意向为准。中国人寿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对于合作期间的诉讼(仲裁)案件、非保险业务类诉讼(仲裁)案件、追偿案件或非诉项目数量、来源均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数量: 如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0家(含),则不再进行详细评审,全部推荐为中标人;如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大于50家(不含),则进行详细评审,技术商务得分大于等于60分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人,如技术商务得分大于等于60分的投标人不足50家(不含),则按照技术商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前50名(含)推荐为中标人。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最高限价金额(元)为:

广东省内车险诉讼/仲裁案件一般代理的费用不超过2000元(含交通费);

(2)全险种诉讼/仲裁案件纯风险代理的费用比例不超过减损金额的18%;

(3)车险诉讼/仲裁案件一般代理加风险代理的费用不超1000元+减损比例的10%;

(4)全险种追偿案件的风险费用比例不超追偿到账金额的18%(特殊疑难案件除外)。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

2.具备代理承办保险业务类法律事务的资质和能力;

3.有超过十名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结构较为稳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4.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社会资源;(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5.主要业务领域或聘用目的为保险合同纠纷解决,近三年年均受理的保险业务类诉讼(仲裁)案件量应达10件或以上(以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或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有执业律师具备处理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的经验,近三年年均受理的劳动争议、买卖或租赁合同纠纷等诉讼(仲裁)案件量应达5件或以上(以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或相关证明材料);

7.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不良执业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履行合同必须的设施(提供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主要服务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且执业满三年(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11.主要服务律师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不良执业记录,且考核称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12.主要服务律师在保险业务领域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法律关于保险纠纷解决的相关知识,对保险理赔实务及保险条款有一定了解,具备良好的社会关系,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保险业务类纠纷案件每年年均处理量应达到5件或以上(以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或相关证明材料);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