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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机场应收账款催收律师代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 招标单位: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对湖南机场应收账款催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垂询参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湖南机场应收账款催收律师代理服务

2.案情简要

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机场使用协议》《地面服务代理协议标准版第一版》《地面服务代理协议补充协议》《航空器地面勤务和维修雇佣协议》《航空器地面勤务和维修雇佣协议之补充协议》等合同,截止2023年9月8日拖欠机场方本金约2286.44万元,违约金约593.0万元(实际以正式催收时确定为准)。为追回上述欠款,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委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采购内容

向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催收所欠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机场分公司和张家界机场分公司)、湖南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本金约2286.44万元,违约金约593.0万元(实际以正式催收时确定为准),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一审、二审、再审)、仲裁、调解、和解、执行等欠款催收全过程。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按下列要求参与竞谈,参与竞谈的单位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在有效期内执业许可证),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技术力量;

2.律师事务所总部或分支机构在长沙市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首席代理律师)需具备十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拟指派本项目其他律师,需具备五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4.律师事务所及拟指派的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处罚;

5.律师事务所及拟指派的律师近4年(自公告之日起)年检考核合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项目控制价

采用全部风险或者部分风险报价方式,但项目总体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差旅费、复印费等全部费用)不应超过涉案标的金额的2.5%(回款),部分风险报价方式,前期基本费用不超过10万元,同时报价应合理,并突出适当性与激励性。

四、报名及竞谈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日期:2023年11月03日起至2023年11月08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间:报名日期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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