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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外律师事务所项目法律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5万元

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外律师事务所项目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11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外律师事务所项目服务采购,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外律师事务所项目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期:服务期有效期为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开始日期);

2.2服务范围: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3服务内容:为招标人提供涉外法律业务咨询(主要针对涉俄业务);

2.3.1为招标人就委托事项提供口头或者书咨询;

2.3.2为涉外业务(主要对俄)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案、法律依据的书面咨询意见;

2.3.3 根据招标人要求,就公司治理、国际贸易、合规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根据招标人要求,就委托事项的相关法律件进法律审查,包括相关业务合同的起草、修改,制定修改公司章程、协议等提供法律服务;

2.3.5协助招标人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等,提供设立公司的程序及相关材料、手续,股权架构设计等服务咨询;

2.3.6 协助招标人与俄罗斯公司以及俄罗斯司法机构和政府机构就委托事项的法律问题进沟通;

2.3.7 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必要的俄罗斯法律规范及投标人在完成本服务内容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条款的中文译本;

2.3.8应招标人要求,参与其高层会议、专项会议、项目策划、商务谈判,出具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必要时招标人可以要求派出律师赴俄参与办理境外业务(交通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一年不超过2次(单次不限时间)。

2.3.9常年法律顾问其他事项。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每周现场办公至少1-2天,其他时间可以远程或在律所接受咨询为主)。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控制价:25万/年

2.7付费方式:招标人年中会进行考核评价,服务费用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中期考核通过后支付剩余50%合同款,不达标解除合同余款不再支付),不符合甲方要求可以无偿解除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在规模,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律师事务所职业许可证;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20年1月1日至评审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3.6投标人承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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