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处罚期间内;
4. 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在四川省司法厅获准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下同),成立10年以上;外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在四川必须有分所或办事机构,且分所或办事机构成立10年以上。
7.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来至少完成2项经济合同纠纷案代理胜诉的业绩。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即可)或判决书等证明文件。
8.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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