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聘请宗教团体法律咨询服务专家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的要求,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法律咨询服务专家,为5个全市性宗教团体开展法律咨询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已于2023年10月27日经市财政局审核同意,现将购买信息及采购计划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联系电话:0871—63166738。
附件:
1.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聘请宗教团体法律咨询服务专家政府购买服务的计划
2.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聘请宗教团体法律咨询服务专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
会关于聘请宗教团体法律咨询服务专家政府购买服务的计划
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进全市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咨询服务专家,为5个全市性宗教团体开展法律咨询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聘请法律顾问经费(E0102法律咨询、顾问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三、主要内容
按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昆办发〔2017〕32)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委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5个全市性宗教团体聘请法律咨询服务专家,聘期3年。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为每个全市性宗教团体聘请法律咨询服务专家2万元,共5个团体,每年10万元,共3年。
(二)资金来源:从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年度预算中安排。
五、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无不良信用记录,专业服务团队优良,具备完成法律咨询服务的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一)根据市民族宗教委工作需要和安排定期深入宗教团体、场所开展调研,准确掌握团体、场所和教职人员、信教群众法律咨询服务需求。
(二)应市民族宗教委要求对宗教团体管理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
(三)应市民族宗教委要求开展宗教团体、场所项目合作和项目建设的法律咨询服务,对合作与建设合同文本进行把关、审核,并受甲方的委托,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四)应市民族宗教委要求,对重要问题和专项工作进行法律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为市民族宗教委、宗教团体、场所有涉诉风险的案件进行分析论证,必要时可受委托代理诉讼。
(六)应市民族宗教委要求定期为宗教团体、场所举办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七)完成市民族宗教委交办的其他法律咨询服务事项。
七、购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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