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集团法律服务项目评审公告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供热集团法律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面向全国进行采购。欢迎意向服务商参加。
一、代理方式
1.1 项目名称:供热集团法律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3)第0789号;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法务服务项目标的额:约100万元;
1.5本项目最高限价:16万元,其中基础服务费5万元,风险代理服务费11万元;
1.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仲裁案件涉及的全部法律程序终结止(包括但不限于仲裁程序、撤销仲裁裁决程序、重新仲裁程序、执行程序等);
1.8代理方式:半风险代理;
1.9采购范围:完成供热集团法律服务项目全部内容;
1.10质量标准:合格;
1.11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必须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rbggzy.org.cn)注册,未注册的服务商不具有参与评审和成交的资格。
2.2本次评审要求服务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
2.3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操守,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服务商近3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本项目评审之日止)至少具有1项办理仲裁案件的经验。(需要提供案件的裁决书,时间以裁决作出时间为准。)
2.5负责本项目的专职律师人数不得少于4人,且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该项目负责人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之日起至本项目评审之日止,至少具备10年以上从业经验。(以执业证书编号体现时间为准)
2.6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0月01日至评审截止日)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服务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7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04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评审文件。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评审文件方式、时间
3.1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3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03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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