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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 招标预算:22万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11-04A-2023-D-E23569),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范围:拟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司提供包括日常治理法律咨询服务;公司重大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应公司要求参与商务磋商、谈判,并对存在的问题出具意见书;起草、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对存在问题的业务经营方面提出法律建议或处置措施;提示与公司业务联系紧密的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代表公司参与诉讼、仲裁活动,并向公司说明案件存在的法律风险,报告诉讼、仲裁结果等各项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为220000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律师事务所,投标人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司法部门颁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盖章复印件。

 

    2.3投标人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5人的优秀律师团队,以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

 

    2.4投标人须指定一名合伙人作为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合伙人须具有执业8年(含)以上工作经验,须具有保险类等从业法律顾问经历,具有法律风险管理服务、劳动纠纷法律事务等方面的从业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

 

    2.5投标人及其拟委派的律师在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无执业违法违纪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6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7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后分包、转包。

 

    2.10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严禁已被总公司要求停止合作的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

 

    2.11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9日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1月3日17:3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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