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能源公司2年(2023年至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1 项目概况
为满足采购人业务发展合法合规、切实防范经营风险的需要,进一步提高采购人法律合规工作专业化水平,拟选聘律师团队为采购人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充分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本次采购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两项专项服务,其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服务期限固定为2年;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中股权并购法律尽职调查预计13个项目、土地林地法律尽职调查预计1个项目。
2.2 采购内容
2.2.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为采购人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分析研究新能源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及各部委、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对采购人业务活动的影响,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
(2)为采购人业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包括法律、商务等必要的事项,支持或参与业务活动的谈判工作,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参加或列席有关决策会议,并应要求现场解答相关咨询;
(3)按照采购人的出勤体制,一周提供不少于三天的驻场服务(驻场地点:湖北能源大厦31楼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协助采购人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文件,出具审查意见书;
(5)为采购人业务活动落实国有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以及内部决策活动提供服务;
(6)应采购人要求讲授法律合规知识,为企业职工提供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根据实际需要,每年不少于一次;
(7)应采购人要求,参与采购人高层会议、企业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办理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投资论证等非诉法律事务;
(8)应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9)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2.2.2 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2.2.2.1 股权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1)为采购人拟收购兼并公司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全方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基本概况、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法人治理结构、财务情况、项目情况、重大合同、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合法合规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续)等。对新能源项目用地、房屋以及生产设备等资产权属及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并到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查访问;
(2)为采购人收购行为防范法律风险,包括风险披露、风险分析、风险应对方案制定及应对方案执行的跟进,必要时参与尽职调查项目谈判并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3)为采购人的业务相对方出具的风险应对方案进行法律分析与解答;
(4)应采购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法律尽职调查项目相关的决策会议,并应要求现场解答相关咨询;
(5)其他采购人认为需要协助处理的与尽职调查项目相关的法律问题或法律活动。
2.2.2.2 项目土地、林地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1)为采购人开发项目完成土地、林地情况法律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或目标项目进行土地、林地情况尽职调查,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调查范围、前提依据、土地林地基本情况、土地林地权属、土地林地使用权状况、土地林地流转程序及手续合法性及完备性、租金支付情况、调查结论等。应到实地查看,并到政府有关部门及所有相关方走访调查取证;
(2)为采购人开发项目用地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法律分析,调查法律风险,以及可能涉及到的土地征收、补偿等相关情况的调查(如是否存在建筑物、构筑物、种植物等);
(3)为采购人开发项目用地防范法律风险,包括风险披露、风险分析、风险应对方案制定及应对方案执行的跟进;
(4)应采购人要求,参加或列席项目土地、林地法律尽职调查相关的决策会议,并应要求现场解答相关咨询;
(5)其他采购人认为需要协助处理的与尽职调查项目相关的法律问题或法律活动。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2.4 其他:
成交后,成交人与采购人就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两部分工作内容分别签订合同。
成交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出现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解除情况,采购人有权同步解除法律尽职调查合同,且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依法设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正常经营5年以上;
(2)业绩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①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内,报价人负责项目的律师团队具有至少1项电力行业企业或国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服务证明文件,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
②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内,报价人负责项目的律师团队的任一成员具有至少3项股权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或项目土地林地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服务证明文件,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
③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内,报价人负责项目的律师团队的任一成员代理的胜诉案件中具有投资并购(标的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相关纠纷或建设工程(标的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相关纠纷或土地相关纠纷业绩(以判决或裁决时间为准),提供至少2项业绩(即前述三种纠纷类型中须包含两种类型),提供经过实质审理的判决书或裁决书(包含诉讼请求及判决或裁决结果页面)。
相应业绩应为报价人自身的业绩,不包含联合(营)体的业绩,即若报价人为总所,则业绩不得包含分所业绩;若报价人为分所,则业绩不得包含总所业绩。
(3)人员要求:
①律师团队:具有5名及以上专职执业律师,均需持有律师执业证,且执业机构名称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②律师团队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且执业机构名称与报价人名称一致,并具有8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证的发证时间起至报价截止日止计算为准;
③项目主办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且执业机构名称与报价人名称一致,并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证的发证时间起至报价截止日止计算为准。
(4)财务要求:2021、2022年度未出现亏损(提供经第三方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
①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
②不得为联合体报价人,即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且实际服务律师执业机构名称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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