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法律咨询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Q25-F3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法律咨询服务 |
协助采购人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法律服务主要涉及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产权交易以及财务、行政后勤和人事劳资等内容 |
广西桂林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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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项目预算10万元/2年为日常法律服务费,诉讼代理费另行结算; 2.此次报价按优惠率报价,含诉讼代理服务费优惠率及日常法律服务费优惠率两者,最终报价=(诉讼代理服务费优惠率*70%)+(日常法律服务费优惠率*30%); 3.示例:如某竞标人诉讼代理费优惠率为10%,日常法律服务费优惠率15%,则报价总优惠率为11.5%,结算时,本项目日常法律服务费以10万/2年为基准*(1-15%),诉讼代理费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确定报价为基数*(1-10%); 4.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最高限价:10万元/2年;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注册截图,网址:118.64.254.72)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并按时通过年检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提供证明材料)。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03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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