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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2023—2025年兼职法律顾问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单位: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预算:85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US[CS]2023002-1

项目名称: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2023—2025年兼职法律顾问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2023—2025年兼职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99000000-其他服务 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2023-2025年兼职法律顾问服务(包2) 1(个) 合同包2:聘请1家法律顾问团队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时间:2023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期间。包括第二法律服务区(仓山生态环境局、闽侯生态环境局、闽清生态环境局、永泰生态环境局、福清生态环境局、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及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7家,采购控制价为85万元。 85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10-27 2023-11-0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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