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119号龙湖香缇郡S6栋5层5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RXZB-CS-2023098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标的: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否则响应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承诺函 1、响应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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