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JZZB-2023-101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计每年费用约为10.5万元,入围2家律师事务所,服务期2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职业律师证书(提供人员证书);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证明);
(4)近一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没有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8)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服务”下级模块查询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以上内容格式自拟且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7日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0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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