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29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本华能煤业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2.2 规 模: 聘请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担任扎煤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2.5 服 务 期: 双方合同签订之日后两年。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委派的律师团队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委派的律师团队负责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法律服务业绩至少一项。(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的实质内容、是由该律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页,文件清晰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法律服务业绩至少三项。(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的实质内容、签字盖章页,文件清晰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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