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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常年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招标

  • 招标单位: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 招标预算:10万元

项目名称: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人: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一、项目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202401月01日至202412月31日

三、最高限价

100000元/年

四、服务内容:

入选单位需指定专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二)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办理行政应诉、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审理、仲裁案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办理等法律事务;

(四)参与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参与起草、修改标的较大或者涉及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信息技术开发建设、涉外等专业性较强的合同,或者提供专业且具有参考价值的书面法律意见,参与起草有关合同示范文本;

(六)参与重大合作项目洽谈、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办理;

(七)可以按要求列席相关办公会议,或者参加有关专题会议,提供法律意见;

(八)本单位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服务单位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从事法律咨询、研究或法律服务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企业投标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投标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投标的要求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服务单位法律顾问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 法学专家具有有关专业正高以上职称,在环境保护法领域、行政法学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专职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环境保护法、行政法学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 未在3个以上的本区区级机关担任外聘法律顾问。

优先条件:曾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长江学者”“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优秀律师”“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优先考虑聘用。

六、报名文件要求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一年内);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证明承担同类法律服务项目的业绩资料;

6、服务方案及报价

7、拟指派法律顾问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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