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人为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ZY-NMZB-2023-332
2.项目名称: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审查合同文本,法律文书及协助采购人制定规章制度;不定期进行授课,宣传法律知识;基于医疗服务行为或其他行为产生的诉讼活动、仲裁活动或非诉讼活动;因医疗服务行为或其他经营行为产生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采购人融资、重组、项目谈判等法律事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参与谈判、起草或修改合同文本、资信调查、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采购预算:5.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供应商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专职律师,需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并标注专职律师信息;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被执行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7.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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