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福泉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拟对物业费诉讼项目以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相关资质律师事务所参加比选。现将本次采购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都福泉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物业费诉讼项目
二、项目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鲸龙路118号福泉中心5层501号
三、采购内容
成都福泉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物业费诉讼代理服务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成立5年以上,运行规范,业绩优良,具备合同长期履行能力,近3年未受过停止执业或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5、内部专业部门设置完善,分工明确,具备综合服务能力的法律团队:
6、具有国企法律顾问和诉讼经历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六、公告方式:
本次采购公告在太平洋电影网http://www.cinema.com.cn及四川省电影有限责任公司局域网http:/www.neibuwang.cn上发布。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5日9:30-17:00。
2、申请人根据采购人提供诉讼项目内容进行报价并提供比选相关资料。
3、报名请携带申请人经办人介绍信并查看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单位鲜章
4、比选书交投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下午17:00以前,逾期概不接受。
八、比选办法
根据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及清单资料匹配性,比选申请人综合能力及业绩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