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港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阶段风险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四川宜宾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宜宾港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阶段风险代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IT-GN-2023080075
二、招标项目:宜宾港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阶段风险代理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宜宾港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服务,本项目涉案本金18941.99万元,利息按照人民法院裁判文件计算。风险代理服务费按成交收费费率计提,费率最高限价为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9.1、具有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警告或处罚导致暂停或停止从事司法工作的,以及被招标人记录有不良信息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13: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9月5日13:00-2023年9月5日13:30)
十、开标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3层)。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